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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蒙哥
我们接着上一期再来讲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什么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
依照美国的法律
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
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
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
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
如法庭记录
起诉书
证人供词
审问笔录
旁证材料
法医鉴定书
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等
会在结案之后全部对公众开放
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档案
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
是因为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的过程中出现重大的失误
特别是其有重大栽赃嫁祸的嫌疑
是成堂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的关系
那最后两句话再解释一下
就是说
警方是有重大的栽赃的嫌疑的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的世纪大案
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
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
搜集罪证
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是漏洞百出
涉案的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不得不让人怀疑其有不良之举
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
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的失误
使得陪审团对这个谋杀案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在这儿呢
再解释一点
有美国的白人主流媒体控制了报道
报道中是带有极大的偏向性
目的是在于误导大众
使得很多外人都觉得辛普森绝对就是杀人者无疑
那接下来啊
咱们来讲讲警方的三个重大的失误
第一个就是
警方真的忽视现场的勘察常识吗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十一点五十分
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
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犬在狂吠不已
爪子上沾满了血迹
是一对散步的夫妻心生疑惑
尾随着这条狼狗来到了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的楼前
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他们是吓得魂不附体
立刻就狂敲隔壁住户的大门
想借电话报警
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房主给吓得个半死
他还以为是来了劫匪
立刻就打九幺幺电话报警
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在接警之后
火速就赶到了现场
发现竟然是一宗恶性的人命案之后
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当大批的刑警赶到现场之后
经过初步的调查证实
被害的白人女子是三十五岁
名叫妮可
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
咽害的白人男子二十五岁
名叫葛德曼
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厅的逝者
两个人皆因历任割喉致死
妮可的脖子几乎是被割断
咽喉和脊柱骨都裸露在外外
刀口喷着鲜血
葛德曼身中三十余刀
死于颈部动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
在凶杀现场
血腥弥漫
惨不忍睹
辛普森和尼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
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的身份辨明以后
西区警察分局的局长布歇决定派几名刑警赶赴相距约四公里的辛普森住宅
通知他前妻遇害
但孩子无恙的消息
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
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
另外
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的前夫
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中
这个时候
一个名叫福尔曼的白人刑警就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
在一九八五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
尼可被辛普森殴打之后报警
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
也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
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警长便率领着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的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
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
原因在于
前往的四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查
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经不小心沾染了血迹
那么按照常理来说啊
布歇局长应该派几个压根儿就没有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
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和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
这个就可以说是刑事案现场勘察的一个基本的常识
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的忽视了这种常识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
而且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
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
在案发之后
大批的刑警还有刑事检验人员迅速就来到现场
但是法医却是姗姗来迟
大家都想象不到他是多久之后才到的
他是在案发的十个小时之后才来到现场
完美的错过了准确鉴定被害人死亡的时间的最佳时机
法医在解剖尸体的时候
不仅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尼可的右手指纹
而且对尼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医学鉴定
致使破案的线索大大的减少
为了所谓的保护现场
警方人员顺手从尼可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床单
还小心翼翼地盖在尸体之上
可是由于辛普森和尼可离婚之后
仍然是藕断丝连
案发在数周前
他还在尼可的公寓过夜
也经常来公寓看孩子
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者是披屑
结果就导致了检方澄廷证据的可信度是大打折扣了
根据案发现场的照片
辩方的专家发现
尼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个血滴
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的方向看
他们不可能是尼可本人滴落的
那按照常理推断
这些血滴很可能就是尼可倒地之后
有人流着血从他的尸体旁边走落的时候滴落的
因此
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于另外一名被害人葛德曼
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
可是当辩方的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要查验这些血滴的时候
他们非常惊讶的发现
因为警方完全就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
尼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经进行了冲洗
这些血滴永远的消失了
这可以看出来啊
警方在查案中真的是相当的不专业啊
好的
那么接下来我们讲讲警方的第二个重大的失误
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六月十三日清晨五点钟
四位白人刑警来到了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
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的电铃
但是一直是无人应门
这时候
福尔曼独自一个人沿着围墙搜索了一圈儿
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
经仔细的观察之后
福尔曼高声的叫瓦尔特警长过来看
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的血迹
瓦纳特和另外两个警官在看到血迹之后
表示大惊失色
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
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
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的影响
因为什么呢
因为警官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
那按照美国的司法观念
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
对这一机构的权利必须予以严格的限制
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们祸国殃民的工具抢
当年为了防止政府和警察为非作歹
滥用权力
任意搜捕和祸害小老百姓
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就规定
人民的人身
住宅 文件
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
以宣誓或待事宣言保证
并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
才可发出搜查或者是扣押
戏言中所谓的私宅就是一个城堡
风可进
雨可进
国王不能进的提法
具体的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一九一四年
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中首次明确的规定
联邦法院在审判时
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给排除在外
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
一九六一年
最高法院在麦普诉俄亥俄州案中也规定
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的法律
按此判例
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
必须要向法官宣誓搜保
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
而且要详细的说明搜查的地点
范围和时间
经过法官审核批准
颁发发了许可证之后
才能够进入民宅搜查
另外
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
并且在搜查之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
警察如果是违法搜查
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
而且会造成所获得证据在法庭审判的时候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
如果是法官违规颁发了搜查证
将面临着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好的
各位亲爱的听友
咱们这一期先讲到这里
咱们下一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