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封信。
亲爱的长腿叔叔,
您说这好不好笑?
昨天下午我刚开始动笔给您写信,
才写了。
抬头,
亲爱的长腿叔叔突然想起我答应过他们要去采些蓝莓做晚餐,
于是就把信纸留在桌上出门去了。
等我今天回来的时候,
您猜我在信纸正中央看到了什么?
一只活生生的长腿叔叔蜘蛛?
我轻轻的拎起她的一条腿,
把它放到窗外。
我无论如何都不会伤害这种小生灵,
因为他们总是让我想起您。
今天早上,
我们套好一辆轻便马车,
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
这座白色的教堂小巧漂亮,
有一个尖顶,
正面立着三根陶立刻式柱子。
嗯,
还是艾奥尼,
是我老是把他们搞混。
这场布道叫人昏昏欲睡,
听众都懒洋洋地摇着棕榈叶扇子,
除了牧师的声音,
就只能听见外面树丛里蝗虫唧唧的叫声。
我一个劲儿的在打瞌睡,
后来等我不知不觉的跟着大家站起来唱赞美诗的时候,
才算清醒过来。
错过了布道内容,
我感到很愧疚。
我倒很想知道,
会挑这么一首赞美诗的人,
到底心里在想什么?
赞美诗的歌词是这样的。
来吧,
丢下生色玩乐与尘世的玩物,
与我一同享受天国的喜悦,
否则,
亲爱的朋友,
你我从此永别,
我将眼看你坠入地狱。
我发现,
跟森普尔夫妇谈论宗教话题并不是件妥当的事儿。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这种信仰,
是他们从久远的清教徒祖先那里原原本本的继承下来的,
是一个心胸狭窄、
不讲道理、
有失公正、
为人刻薄、
报复心重又固执己见的人。
谢天谢地,
我对上帝的看法不是从任何人那里继承过来的,
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想象自己的上帝,
他亲切、
和善,
充满同情心,
想象力丰富,
心胸宽广,
善解人意,
而且他很有幽默感。
我非常喜欢森普尔夫妇,
他们是埋头实干的人,
不会空谈理论,
他们比他们所信仰的上帝优秀多了。
我曾经将这个想法告诉他们,
结果把他们吓坏了。
他们觉得我在亵渎神灵,
但我觉得亵渎神灵的是他们。
从此,
我们再也不谈宗教这个话题了。
现在是星期天下午,
阿玛赛男故宫和佳丽女故宫,
刚刚驾着马车出去。
阿玛赛满脸红光,
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
打着紫色领带,
手戴明黄色的鹿皮手套。
佳丽头戴一顶是有红色玫瑰花的大帽子,
身穿蓝色平纹棉布裙子,
头发卷成很细很细的小卷。
阿玛赛花了一个早上清洗马车,
佳丽则借口在家里做饭,
没有去教堂。
而事实上,
她是在熨烫她的平纹棉布裙子。
再过两分钟,
等我把这封信写完,
我就要去好好读一本在阁楼里找到的书,
书名叫追踪。
书的扉页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几行大字,
是小男孩稚嫩可爱的字迹。
杰维斯彭德尔顿,
如果这本书四处乱跑乱逛,
打他一个耳光,
把他送回书房。
他11岁那年夏天曾经在这里养病,
所以留下了追踪这本书。
看来她读得很仔细,
书页上满是她脏兮兮的小手印儿。
阁楼的角落还放着一架水车、
一架风和几套弓箭。
森普尔太太常常把他挂在嘴边,
这让我开始觉得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真人,
不是那个头戴礼帽、
手拿拐杖的成年男子。
而是一个邋邋遢遢、
头发乱蓬蓬却很可爱的小男孩儿,
上楼梯时会发出很响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从来不会记得把沙门关上,
还老是缠着要吃曲奇饼干。
而依我对森普尔夫人的了解,
他肯定会如愿以偿。
他似乎是个很爱冒险的小家伙,
勇敢又真诚。
想到他是彭德尔顿家族的一员,
我就觉得有点遗憾。
他本该有更好的出身。
明天我们开始给燕麦托力,
到时会有一台蒸汽机,
还雇了三个帮工。
我要告诉您一个令人不快的消息,
毛更花那头只有一只脚、
身上有斑点的奶牛是莱斯比亚的妈妈,
干了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
星期五晚上,
他闯进果园里大吃特吃掉在地上的苹果,
结果醉倒了。
接下来两天,
他都烂醉如泥。
我说的都是真的,
您有听过这么丢脸的事儿吗?
先生,
我依旧是对您充满爱意的小孤儿。
朱棣艾伯特星期天又集书的第一章说的是印第安人,
第二章是拦路抢劫的强盗。
我禁不住屏住呼吸,
第三章到底会讲什么呢?
红缨纵身一跃,
跳到半空中,
然后倒地身亡。
这是卷首插图的标题,
朱棣和杰维斯都看得不亦乐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