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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一时间是一九七三年
地点是天津市河东区河东医院和距离这里一公里左右的大王庄
当时是一九七三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多钟
一辆载满化肥的东风卡车正在大王庄路上从市内向着郊区行驶
在行驶到大王庄路同曾兴窑路的交口时候
正好和一辆对面驶来的面包车相蹭撞
司机并未受伤
汽车也只是侧面反光镜被撞坏
但是这辆卡车所运载的化肥上面却乘坐了一名女性乘客
由于紧急刹车
被瞬间甩出去
头部着地
当场死亡
该名女性死者名叫苏红梅
是天津市武清县大屯人士
是当地的村干部
在职间工作认真
能力出众
所次获得县级奖励
当时正在购买化肥
并且运送到村里
但是由于他把座位让给了会计
结果只能坐在货物上面
结果导致了悲剧发生
死时年纪三十岁
而面包车则是属于河东区环卫局
认定死者违反交规
事故发生之后
区级单位不打算赔偿
所以大屯村决定就把死者尸体放在十字路口的一边
一天不解决就一天不下葬
十月十四日
三十六岁的环卫局职工刘保卫由于对大屯村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
感到非常气愤
于是伙同六名同事
打算当天晚上采取行动
报复对方
他们计划晚上十一点左右到出事地点
把苏红梅的尸体偷走掩埋
让对方降低条件
然后再把尸体还给人家
结果到了那里
其他人都感觉害怕
不敢行动
只有刘保卫接触过尸体
可是到了夜间三点左右
刘保卫被六名同事抬往河东医院急诊院
他当时浑身流血
五官
淋巴结和肛门都在不停向外冒血
体温四十五度
失去知觉
早上六点钟被诊断死亡
初步诊断是急性出血热
当时六名陪同人员非常恐惧
但是都异口同声的说
他是死于孙红梅
六人对公安人员的供述完全一致
事情经过是
当天晚上十一点五十分
他们骑着自行车一同来到案发现场
大家都不敢去碰尸体
只有刘非常胆大
一个人径直走到孙红梅的尸体旁
把她抱在自行车后座上
然后把尸体双手用绳子捆在绳上
打算把尸体运到环卫局
就在这时
其他人都发现孙的脸部和手部有白色的毛发忽然长出
有一个人对刘说
不好
快把尸体放下
刘也说
不对 快帮我
尸体在动
六个人都说
他们看见尸体活动了
而且把刘死死抱住
刘保卫大喊救命
但是六个人不敢帮他
吓得赶快离开
大概跑了十五分钟
他们觉得不能扔下刘不管
又返回原地
结果发现现场只剩下刘躺在马路中央昏迷不醒
自行车倒在一边
地上还有一根断开的绳子
他们赶紧把刘抬往医院
在路上
刘开始不断出血
十月十五日
河东区公安局刑侦科人员到达案发的十字路口
发现留的自行车绳子
还有苏红梅尸体躺过的褥子和被子
所有的东西都在
唯一不见的却是苏红梅的尸体
一开始怀疑是环卫局职工把尸体藏匿起来了
可是经过一个月的审问和搜查
这六个人被认为所述应该是事实
而且方圆一公里没有住宅区
是一块很偏僻的地方
没有掩埋的痕迹
所以怀疑是大屯村的人把尸体弄走了
大屯村怀疑是环卫局干的
最后案件最终被搁置了三年
终于成为了死案
以至于直到现在
都没有找到苏红梅的尸体
当然
这件事情搞得环卫局和河东医院人人皆知
直到现在
我去问老员工
他们很多人还说自己亲眼见过苏的尸体和刘的尸体
但是苏的尸体去了哪里
则是一个人一个说法
不过大家都认为
那天晚上六个人看到的应该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