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意思
我知道有没有没西一
第一个论题
柏拉图的论据主要的只涉及这个论题
除了我们刚才所谈过的那最后一段话而外
几乎并没有怎么就其本身加以讨论过
这里所论证的
是比较法
关于存在的知识
以及对于数的了解
这些对于知识来说
都是最本质的东西
但是
这些却不能包括在知觉之内
因为它们并不是通过任何感觉器官而产生的
关于这些
我们下面所要谈的东西各有不同
让我们先从相似与不相似来开始
假如有两片颜色
两者都是我正看到的
无论实际上它们相似与否
但它们都是我就我而论
所应该加以接受的
并且确乎不是作为一种知觉
而是作为一种知觉判断来接受的
我应该说
知觉并不是知识
而仅仅是所发生的某种事物
它同等的既属于物理世界
又属于心理世界
我们很自然的像柏拉图那样
要把知觉想象为是知觉者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
我们说
我看见一张桌子
但是这里的我和桌子乃是逻辑的构造
这里未经加工的事情的核心
只不过是某些片段的颜色而已
这些颜色是和触觉的影像结合在一起的
它们可以引起字句
并且可以成为记忆的来源
被触觉影像所填充起来的知觉
就变成了一个客体
于是它就被我们认为是物理的
而被字句和记忆所填充起来的知觉
就变成了一种知觉作用
它就成为主体的一部分
并被我们认为是心理的
知觉只是一次事件
既不真
也不假
但以字句所充实起来的知觉则是一个判断
可以有真或者假
这种判断我就称之为知觉判断
知识就是知觉
这个命题的意义必须解释为
知识就是知觉判断
它唯有以这种形式
才可能在文法上是正确的
再回到相似与不相似的问题上来
当我同时知觉到两种颜色的时候
非常有可能
它们的相似与不相似都是感觉与料的一部分
并且可以用知觉判断来加以肯定
柏拉图的论证是说
我们并不具有可以知觉相似与不相似的感觉器官
这是忽视了大脑皮层
而认为一切感觉器官都必须是在身体的表面上
把相似性与不相似性认为是包括在可能的知觉与料之内的
论证如下
假设
我们看见了两片颜色
a与b
假设
我们判断a与b相似
让我们再进一步
像柏拉图那样的假设
这一判断一般说来是正确的
而特殊说来
在我们所考察的情况中也是正确的
于是
a与b之间就有一种相似的关系
而并不仅仅是从我们方面来断定相似与否时的一种判断
因为如果只有我们的判断
那它就会是一个任意的判断
而不可能有真或假了
既然它显然的可能有真或者假
所以相似性就存在于a与b之间
而不能仅是某种心理的东西
a与b相似这一判断之所以为真
乃是由于有一个事实
正像a是红的或者a是圆的这样的判断是一样的
心灵对相似与否的知觉
并不比心灵对颜色的知觉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现在就来谈存在
这是柏拉图所极为强调的
他说
关于声音和颜色
我们有一种思想可以同时包含着两者
那便是他们的存在
存在属于一切的事物
并且是心灵本身所能认知的那些事物之一
不达到存在
就不可能达到真理
嗯
这里我们所反驳柏拉图的论证
与上面所反驳相似与不相似的论证是全然不同的
这里的论证是
柏拉图关于存在所说的一切话
都是坏文法
或者不如说是坏语法
这一点
不仅与柏拉图的关系是重要的
而且对于其他的题目也是重要的
假设
你对一个小孩子说
狮子是存在的
但麒麟并不存在
你可以把它带到动物园里去
跟它说 瞧
这就是狮子
从而证明你那与狮子有关的论点
可是
除非你是一个哲学家
否则你一定不会补充说
现在你可以看到那是存在的了
嗯
但如果你是一个哲学家
并且真的补充说了这一点
那你就是在说这毫无意义的话了
说狮子存在
就是说有狮子
也就是说
对于一个合适的x来说
x是狮子是真的
但是
我们却不能谈论一个合适的x
说它存在
我们只能把这个动词应用于一种完全的或不完全的描述
狮子是一个不完全的描述
因为它可以应用于许多的客体
这个动物园里的最大的狮子
则是完全的描述
因为它只能应用于一个客体
现在
假设我正在注视着一片鲜红
我可以说
这是我现在的知觉
我也可以说我现在的知觉存在
但是
我一定不能说这存在
因为存在这个字
只有在用之于与一个名字相对立的一种描述时
才有意义的
这就是把存在处理成为心灵在课题里所察觉到的事物之一
现在我就来谈对于数的理解
这里要加以考虑的是两种非常不同的东西
一方面是算学的命题
另一方面是技术上的经验命题
二加二等于四属于前一种
我有十个指头
则属于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