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讲个真实的故事啊,
这个有一次坐飞机看到一个空姐长得挺漂亮,
就把别人给搜成小三。
花了1000万给他买了一栋房子,
然后小三在月供供了5年,
就想把那个房子要回来,
请问能不能要回来?
房子写的是小三的名,
是的,
不能。
教授告小三说这个房子是他买的,
是他转款给小三的,
但是写的是他的记录,
结果***判教授书,
但是教授不气馁,
马上找到了自己的前妻,
跟前妻说这是婚内财产,
我来告,
要不行你来告,
要回钱以后咱一人一半。
他的前妻起诉小三,
房子就判成了他前妻的房,
房子从他只付了1000万,
当时买的时候大概2000万,
付了五成嘛,
一得在月供嘛,
2000万的房,
现在已经涨到3400万了,
小三免费帮他供了5年,
房子归他,
听懂的举个手,
这个还不过分。
这个禽兽啊,
不是教授一想,
哎。
他继续又起诉了这个小三,
说曾经你开了一家公司,
我的公司给你的公司有账目往来,
你从我这里进了一批,
进了一批货,
但是你只付了我十万块,
你还差我990万没有付。
小三一听就气坏了,
你太坏了吧,
这家公司明明是你的,
你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一下,
我当法人,
我当股东,
而且你那个货简就是一个合同,
你就是为了用我公司走个账,
你怎么能那么无赖呢?
再说了,
我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万块,
我只需要承担十万块钱的责任就行了。
哎,
没毛病吧,
这话。
有毛病。
***称,
在你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提下,
你又不能证明你个人这跟公司这没有发生混同的前提下,
小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他不但要把那个房子过户给。
教授。
还把自己名下以前所有的房和资产全部充公,
还了教授990万。
厉不厉害?
在座各位,
这叫做,
这叫做懂法律跟不懂法律的区别。
哎,
不懂法律可不可怕,
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