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司九拎着猪脚出了门。
现在家里吃水全靠打井水,
洗菜根本不可能用井水的。
但这里是水资源丰富的地方,
加上朝廷大力修建水渠河沟,
所以家家户户房前屋后必定有一条小沟经过,
每隔不远就有一个地方可以洗菜,
可以洗衣,
也可以洗澡和洗脚。
是的,
根据张思九观察,
这是一处多功能洗涤点,
上到人吃的菜,
下到猪吃子草,
宰杀的鸡鸭,
乃至鲜活的人类和畜生,
都可以丢下去洗一洗。
张司九内心是抗拒的,
然后他进行了自我催眠。
这就是个超大号的水龙头这就是个超大号的水龙头,
水龙头放出来的水,
洗什么都行。
这么一想,
他感觉心里勉强接受了这个设定,
没关系,
水龙头越大,
水流越强,
更容易。
没洗干净,
两根猪脚是用草绳穿在一起的,
上头肉多的部分早已经被砍得干干净净,
就剩下巴掌长短的猪蹄子。
搁在现代,
这样的猪蹄是最贵的,
可现在嘛,
肉少还臭,
怪不得被人嫌。
猪是黑猪,
猪脚上还有好多黑的粗硬的毛,
猪蹄子分叉的地方污垢也是没除去,
就连蹄壳都还在呢,
若有若无的味道散发出来,
让人很难相信这是可以吃的东西。
作为医学生,
不管哪一个专业,
都必须经历解剖课这一过程,
当年为了学好这门课,
张思九还特地的练过,
所以这会儿拿到这么原始的猪蹄,
还真不至于抓瞎。
好在杀猪的时候猪已经烫过,
所以这会儿蹄壳用刀一撬就开,
撬开蹄壳后,
那猪蹄尖就只剩下粉嫩的模样,
看着舒服很多。
至于毛,
靠拔的话是有点儿困难的,
所以张思九没打算现在弄毛,
而是清洗、
浸泡,
去除残留的血液,
洗掉脏污就行。
张司九将猪蹄整个没入溪水,
用手指用力推挤血管,
将残留的血水挤出。
直到无论如何揉搓推挤都没有红雀丝再冒出来,
张思九才收了收。
随后她又将断面上冲不干净的污垢一点点刮掉。
在张思九细瘦手指的处理下,
猪蹄渐渐褪去灰扑扑、
臭烘烘的模样,
有那么一丝丝白嫩的感觉。
尤其是猪蹄几缎面更是雪白晶莹一片,
不见丝毫血色。
张司九手指已经泡白了,
但是看着猪蹄,
她表示很满意。
提着已经算完成一半的猪脚,
张思玖回到家里,
粥还闷着,
杨氏在摘菜,
徐氏在砍猪草。
两个小男孩在院子里踢藤球玩,
张司九提着猪脚直接进了厨房,
然后用火钳夹住猪蹄直接送进了灶膛里。
这个景象直接惊住了门口探出来的小脑袋。
小松咽了一口口水,
满脸期待,
啊,
这是要烤着吃吗?
小柏控制力差一点,
口水已经流出来了,
一双眼睛里全是期待,
然后一股焦臭又裹着烤肉香的奇特味道直接就打断了他们的幻想。
张司九面不改色,
不吃。
这种味道张思玖在手术室里闻过很多次了,
后来甚至能够勾起馋虫。
做完手术后,
和同事一起去吃烤肉,
小松激动的冲过来,
姐交了入交了。
张司九看着火候呢,
这会儿均匀的翻面,
让每个地方都均匀被火烧到,
直到整根猪蹄都黑漆漆的,
他这才夹出来。
小松差点儿哭了,
啊,
焦了,
没法吃了。
张司九看着他,
脑子里瞬间闪过吃货二字,
别着急,
还能吃。
小松半信半已,
憨憨的脸上写满了我年纪小,
你肯定在骗我这几个字。
小摆年纪小,
但警惕性显然比小松还强,
绷着小脸严肃道,
黑了不吃拉肚子。
张思九差点儿被逗笑了,
捏了捏小摆的脸。
放心吧,
小家伙。
张医生出品,
好吃不好吃的另说,
但肯定保证食品安全。
说完这话,
张司九又将另外一只猪蹄也如法炮制,
两根焦黑的猪脚新鲜出炉。
张思九等凉一点,
就拎着又去了小沟边,
这一次,
两个小男孩儿都鬼鬼祟祟的避开了,
杨氏偷偷跟了出来。
张思九看见他们了,
但只要他们不靠近水边,
就懒得管他们。
他专心致志地用刀将猪脚上的焦黑痕迹刮下去,
让猪脚重新露出了微微发黄的猪皮。
猪皮此时已经有点收缩,
但上面的毛是一点也没有了,
连脚趾缝也刮干净之后,
张司九这才满意收手。
小松、
小摆蹲在旁边看得目不转睛,
但两人显然都不明白这是要干什么,
小小的脸上写满了大大的疑惑。
张司九拎着猪脚回去后,
又取出瓦罐刷干净,
最后再问徐氏要了两把黄豆,
并请徐氏将猪脚剁开,
其实他也能够根据解剖学原理将猪脚弄成几块儿,
但那样。
骨头里的骨髓就不容易熬出来了,
黄豆和猪脚再用井水洗了一下之后,
张思九直接填入罐底,
再掰开了一小块老姜,
洗干净,
砸破也丢进去,
再加水将罐子装满,
然后直接放在了小炉子上,
又点燃火开始熬,
经过撇沫水开调小火闷炖,
渐渐的就有香味飘出来。
徐氏抽了抽鼻子,
带头惊讶。
竟然还真做出来了,
我听河边路过歇脚的大爷说过,
他说他年轻时候是厨子。
齐氏点点头,
压根儿没想那么多,
一会儿尝尝,
要是好吃啊,
就给李家那儿媳送过去。
她奶水虽然少,
但万一以后奶多了,
咱们也好带小南瓜去。
对于徐氏这种处世小心机,
张司九默默的点了个赞,
学道。
不过这个汤应该很适合李家儿媳,
张思九许愿。
希望李家儿媳胸口变喷泉,
吃也吃不完。
当天下午,
黄豆炖猪蹄成功出炉,
筷子戳一戳,
猪蹄皮肉一碰就破,
看上去软软糯糯,
毫不废牙。
而那汤色乳白,
点点油脂浮在汤面上,
更是闪烁着迷人的光彩。
徐氏舀出一块猪蹄,
一勺汤先给杨氏尝,
杨氏推辞,
哎哟,
老二媳妇儿,
你先吃吧,
我不爱吃猪蹄汤要送人,
那当然是越多越好,
不然像什么话?
她一个老婆子还浪费那点儿吃食干啥?
徐氏却坚持,
娘吃吧,
锅里还多呢,
咱们先尝尝味儿,
好吃才能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