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任正非与李一男剑拔弩张的时候,
远在大洋彼岸的一只美国巨鳄。
思科对华为发起了一次跨国阻击。
思科成立于1984年,
比华为早三年。
但是,
思科的起步要比华为高太多了。
他的两个创始人是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的计算中心主管奥纳多波萨克和商学院计算机中心主任桑迪勒纳。
传说,
两人为了谈恋爱方便,
干脆发明了一种能支持各种网络服务器、
各种网络协议的路由器,
思科由此诞生。
生逢其时的思科,
或许是世界上发展最顺利的公司了,
很快掌握了全球互联网体系中至少80%的信息流量。
2009年,
思科在500强企业中排名第57位。
思科的产品有多赚钱?
吴军在浪潮之巅中曾经感慨思科利润之高,
在一般人印象中,
硬件生产厂家的利润不会太高,
但是思科的毛利率却高达65%。
不仅在整个it领域大公司里排第二位,
仅次于微软的80%,
而且远远高于一般人想象的高利润的石油工业。
这种高利润只有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司才能做到。
即便到了2017年,
思科的产品毛利率依然超过61%。
思科与华为,
原本是两家打死也不会碰面的公司。
华为是通信设备商,
而思科主要是网络设备商,
但到了1999年,
华为开始进军网络。
接连推出了接入服务器、
路由器和以太网业务,
开始与思科有了交集。
短短两三年时间,
华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就接近了思科,
而且华为的产品开始进入美国,
2002年度在美国的销售额就增长了70%。
虽然华为产品稳定性稍弱于思科,
但价格只有思科的一半,
而且服务态度好又及时,
能迅速满足客户的各种新需求。
所以性价比方面对客户的吸引力明显超过4科。
思科的奶酪就是这样不断被划为蚕食的,
所剩无几。
其实,
这也是前面几大国际巨头先后败于华为的主要原因。
进军美国是任正非全球战略的最后一环,
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以华为的技术追赶能力和低成本,
一旦扎根美国,
用不了多久,
不光思科,
很多美国企业都会被华为击垮。
事实上,
华为把优异的性价比这一点运用的非常好,
在美国打出了唯一不同的就是价格的广告,
直指思科。
2002年年底,
思科CEO钱伯斯直接将华为列为思科在全球范围的第4代对手。
华为威胁论在思科内部越传越广,
美国新闻媒体也开始煽风点火,
宣称华为之所以做出不亚于思科的产品,
是因为他直接抄袭了思科。
这很符合美国民众和媒体对于中国的看法,
在他们看来,
中国企业依然是落后的代名词。
只能做做代加工之类的低层次生产,
高精尖新技术从来都是欧美的专有物。
如果中国企业做出了可以媲美欧美的产品,
那一定是通过各种手段窃取了他们的技术。
他们潜意识里就不愿相信中国人会比欧美人更聪明。
直到现在,
很多美国人,
尤其是美国政客想法依然不变。
中国政府吸引美国公司到中国建厂,
他们认为是中国阴谋骗取美国技术,
中国企业到美国投资收购公司,
他们还是认为中国要偷美国技术。
他们还很天真的认为,
中国政府对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并没有什么差异。
所以,
在对待中国投资企业时,
不必区分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
任正非曾经的军人身份,
更是加重了美国人的猜疑。
将对手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是商业通用的做法。
2002年末,
思科的全球副总裁亲自前往华为面见任正非。
指责华为在知识产权方面侵害了思科的利益,
要求任正非承认侵权。
赔偿以及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任正非做了小小的让步,
以求息事宁人。
但思科不依不饶,
反将华为的让步看作心虚的表现,
双方不欢而散。
2003年1月,
思科正式向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提起诉讼给华为安德,
罪名有21条,
整整77页。
打官司,
华为并不陌生,
起诉对手和被起诉对手正是商界的组成部分。
对手杀来,
便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
不过,
这次是在美国跟一个国际巨鳄打官司,
华为能赢吗?
有人提出一个建议,
既然思科宣称华为抄袭,
那华为就公开产品的代码源,
以此证明自身的清白。
任正非大怒,
学古代女子以自杀***来标明贞洁,
何其愚蠢。
他下了一条指标,
敢打才能和,
小输就是赢。
在法庭上要较劲,
法庭外同样是战场,
思科占据天时地利人和,
早早做了舆论上的预热,
给自己造势,
让更多美国人相信华为是窃贼,
他们甚至恐吓威胁客户不得购买华为的产品,
否则将有大麻烦。
在思科的威胁下,
大部分美国企业停止了与华为的合作,
甚至欧洲和南美的一些客户也有所动摇,
形势对华为非常不利。
紧要关头,
任正非更换了律师团,
要求两位新的律师事务所前往华为实地考察,
亲自体验。
这是华为的经典做法。
开拓国内市场的时候,
华为就经常邀请客户到华为参观,
实地了解。
在华为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
客户实地考察一趟,
胜过销售口水千万。
2000年,
华为参加香港电信展便放出了大招,
邀请世界50多个国家的2000名电信官员、
运营商和代理商参加。
2000多人往返一律乘头等舱或者商务舱,
住五星级宾馆,
还拎走上千台笔记本电脑。
华为为此耗费2亿港币,
但带来的回报非常大。
客户看到了华为的实力,
看到了深圳华为的总部以及部分来到北京、
上海发展中国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产生几个高科技公司是应该的。
这些人回去以后,
吸引了更多人对中国和华为的兴趣。
百闻不如一见。
实地考察后,
原本不相信华为清白的这两家律师事务所果然改变了态度。
他们给任正非提了一个建议。
抓住思科私有协议这一点,
控诉思科打压华为是为了保持垄断。
所谓私有协议,
是在国际标准组织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而制定的标准和规范之前。
某家公司产品先进入市场,
形成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先行优势,
先到先得。
按照惯例,
私有协议可以付费授权使用,
但思科偏偏不同意购买。
实际上就是将所有对手排斥在行业外,
以达到垄断的目的。
在美国,
垄断属于重罪。
之前我们提到的ATM的T,
便是因为涉嫌垄断被美国政府多次拆分,
包括很多大企业都与at的T有着相似的命运。
华为终于找到了思科的死穴。
开始针对这一点发力。
同时,
华为加大媒体攻势,
在华尔街日报、
财富等媒体上大做广告,
让IBM等与华为友好的企业发出声音,
华为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开始好转。
然后,
华为请到了斯坦福大学的一位数据通信专家前往华为核对研发流程。
专家给出的结论是,
华为产品与思科产品的性能重合度不到2%,
没有侵权。
斯坦福大学是思科的发源地,
给出的证词自然是有说服力的。
3月17日,
华为和思科在法庭上正式厮杀。
华为撕咬住思科私有协议这一点简称思科的行为除了遏制竞争以外,
别无他途,
双方暂时胶着。
3天后,
华为突出骑兵,
宣布与三。
com公司组成合资公司,
共同销售通信产品。
3com公司与思科相争多年,
曾是思科在全球范围的第一代对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任正非给自己添了一块重要的砝码。
华为打了四颗一闷棍,
有了3COM站台,
华为在法庭上站稳了脚跟。
最终,
华为与思科打成了平手,
到2004年7月,
双方正式和解,
各卖各的产品,
各付各的诉讼费,
没有道歉,
更没有赔偿。
而且***判定思科永久不得就同一问题起诉华为。
一场世纪诉讼,
终究还是华为获利更多,
华为的海外市场迅速稳定下来。
业务出现翻番式增长。
在欧洲和美洲,
华为产品迅速进入当地市场。
到2010年,
华为销售额的70%来自国际市场。
思科没能掐死华为,
反而使华为名声大噪,
品牌知名度大大提升,
最终成长为他的强劲对手。
这大概是钱伯思动念之时绝对没有想到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