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
道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这两句话出自道德经,
虽寥寥数字,
但却道出世间万物的真理。
要正确且完整地解释这两句话,
恐怕花上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做到。
但要简单阐述其含义,
也许可理解为能说的道理绝非真理,
有名的事物绝非永恒,
天下之大,
无奇不有。
说不清道不明的奇闻异事每天都在发生,
并辗转流传于坊间,
成为普罗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
自己的见解,
面对道听途说的传闻,
当然会加上自己的主观意念。
当他再把传闻告诉别人的时候,
已经是另一个版本了。
几乎所有的传闻都因为以讹传讹而变得面目全非,
甚至与事实背道而驰。
更有可能沦为长辈吓唬小孩的鬼怪传说。
但是,
有谁曾想过,
事实的真相往往会比人们口述相传的传说更加荒诞不经。
鄙人姓慕名申羽,
年幼时体弱多病,
母亲怕养不大我,
就把我送给别人养。
虽说是送给别人,
但实际上只不过是给我找了个谊婆。
母亲娘家有奇怪的风俗,
就是给多病的幼童找个神婆当谊婆,
认为这样能使幼童健康成长。
我的谊婆人称鬼婆翎,
是老家最有名的神婆,
每年找她上契的幼童不下百人。
然而谊婆可不是随便当的,
她每年只会给9个幼童上契,
听说是怕谊子太多而力有不及。
我降生于鬼月,
而且出生时并不足月,
生来就特别多病。
母亲说,
我18个月大的时候,
连续发了三天高烧,
最高时高达40°,
住院两天依然药石罔效,
群医无策。
眼看快要不行了。
幸好姑婆及时赶到,
让母亲抱着我去找鬼婆翎帮忙。
姑婆是渔家人,
在海上漂泊的时间比在岸上多,
那时时近年关,
她一上岸就得知我已病危了,
渔获也没来得及处理,
就赶到医院,
带母亲和我去找鬼婆翎。
鬼婆翎是姑婆的远亲,
住在一艘破旧的石船上。
所谓的石船,
简单来说就是一座建在岸边的船状房子,
以砖、
石、
木板、
铁皮等材料砌成。
虽然远看与渔船无异,
但却是固定的,
不能移动。
那天是除夕的前一天。
赶到鬼婆翎那儿时,
已经天黑了,
因为时近年关她已经收坛,
不愿为我作法驱邪,
在姑婆的一再哀求下才勉强答应。
据母亲说,
我刚进石船时还昏昏欲睡,
但是经过鬼婆翎作法并喝下她在婆姐像前求得的神茶后,
马上就精神了,
离开石船时更是生龙活虎,
回家煎服她给的草药后,
烧也就退了。
过年后,
母亲求鬼婆翎契我为谊子,
她开始时说什么也不肯答应,
最后还是姑婆出面苦苦哀求,
她才点头。
听说那一年她就只契了我这一个谊子。
上契那天,
谊婆送了我一串用定魂铁做成的黑色小珠链,
她说我很容易被吓掉魂,
所以一辈子都得戴着定魂铁做饰物。
以使魂魄安稳,
其实母亲娘家每个小孩都戴有定魂铁做的手链或吊坠。
母亲也曾想为我找一串,
可这东西虽不珍贵,
但要找也不容易,
所以我直到现在仍带着谊婆送的小珠链,
只是因为年龄增加,
手腕渐粗,
所以才不断增加小珠的数目。
至于这些新增的小珠,
是姑婆向另一位远亲讨来的。
每逢过年过节,
我都会去拜访谊婆,
她住的石船从外面看没什么特别,
但是里面却像间小型寺庙,
檀香绕缭,
佛声回荡。
正厅的两侧挂了很多锦旗,
都是受助善信送来的。
我每次去都发现锦旗比之前多了,
近几年更是多得没地方挂了。
正厅后面有个小仓库,
里面放满各种各样奇怪的草药。
之所以说奇怪,
不是因为这些草药罕有,
相反,
以前在路边就能采摘到这些草药。
它们的奇怪之处在于,
翻遍整本本草纲目,
也找不到有关它们的记载。
但是我小时候有什么小病小痛,
都是靠它们来治好的。
说来也奇怪,
母亲说我自上契之后就很少生病,
偶尔感冒流鼻涕之类的,
问谊婆要点草药烧水喝,
马上就能痊愈了。
而在此之前,
我待在医院的时间不见得比我待在家里少。
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
过年前去探望谊婆,
她看着我,
沉默了很久,
然后长叹一口气,
语重心长的对我说。
华仔啊,
谊婆没有大本事,
恐怕最多只能保你到成年,
你长大后一定要去当警察。
谊婆说,
我生于鬼月,
是天生的鬼仔,
阴气特别旺盛,
容易招惹妖精。
我刚出生时,
就是因为在医院里惹回一只狐仙,
所以才会经常生病。
至于医院里为什么会有狐仙,
她也说不清楚。
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个专门保佑花仔花女的神灵,
经过成人礼之后,
婆姐就不管了。
而定魂铁虽然有辟邪之效,
但那只是对寻常精怪管用,
对一些能力较强的妖孽效果甚微。
我一直都弄不清婆姐是哪一路神仙,
谊婆也没给我说清楚。
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
与婆姐比较吻合的神灵就只有枕头婆婆,
也就是传说中哪吒的母亲殷氏。
谊婆说,
我长大后必须依靠皇气逼退妖精,
使它们没那么容易整我。
虽然当时我没明白她说的长大其实是指经历男女之事,
但是从那时候开始,
我就立志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好警察。
她还说,
就算有皇气护身,
我也得万事小心,
因为我命中注定要与它们打交道,
一生大风大浪是肯定的,
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掉命。
时间飞逝,
转眼间我已经年近30,
加入警队有好几个年头了,
风浪也见过不少,
可是依然是个无名小卒。
虽然我现在时运不济,
但是以前也有过风光的日子。
哎,
好汉不提当年勇,
过去的事情不说也罢,
还是面对现实吧,
给我站住。
近两年来,
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上10遍八遍。
因为我是一个警察,
一个专门抓扒手的倒霉警察,
今天被我撞破的是个新面孔,
不过以他不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来看,
绝对不是个菜鸟,
应该是从其他社区过来的。
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
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
正确来说是作案,
毕竟吃的是偏门饭,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
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
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
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
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很遗憾,
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
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10米,
如果我能再跑快一点,
就能把他抓住了。
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
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
距离瞬间就拉开了。
他回头瞄了我一眼,
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
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
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
说时迟那时快,
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
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
不住地喘气,
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
这时候才发现。
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
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
柳眉杏目,
长发飘逸,
双腿修长,
手臂也不见得粗壮。
若不是亲眼所见,
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
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
但是总有50kg吧,
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消除恐惧的唯一办法就是直面毛骨悚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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