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
亲爱的送孤儿上大学的好心李氏先生,
我终于到了。
昨天我坐了4个小时的火车,
一切都新奇极了,
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火车呢,
大雪可真大,
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我现在只要一踏出房门就会立马迷路。
还是等我没那么晕头转向的时候,
再向您描述一下我的校园吧。
我还会向您汇报我的学业,
不过现在是星期六晚上,
下周一早上才会正式上课,
但我想先给您写封信,
好介绍一下我自己。
给素未谋面的人写信,
感觉挺奇怪的,
而对我来说,
写信本身就是件奇怪的事情,
因为我长这么大了,
也没写过几封信呢,
所以如果我写得不太像样,
请您多多包涵。
昨天早上启程之前,
李佩特夫人找我很认真的谈了一席话,
他告诉我今后应该如何待人处事,
尤其要好好对待有恩于我的李氏先生,
所以我得留神点儿,
要对您非常尊敬才是。
但是对一个名叫约翰史密斯的人,
我又怎么能尊敬的起来,
您怎么不挑一个更有个性一点的名字呢?
我还不如给亲爱的拴马庄先生或者亲爱的晾衣架先生写信呢。
这个夏天,
我想了很多关于您的事儿,
长这么大,
第一次有人关心我,
让我觉得好像找到了家人一样,
有了一种归属感,
这感觉真是太棒啦,
不过我得老实说,
每次想到您的时候,
我的想象力都没什么用武之地。
关于您,
我只知道3件事儿。
1您个子很高,
2您非常有钱,
3、
您讨厌女孩儿,
我想我可以称呼您亲爱的讨厌女孩儿的先生,
不过这么说有点伤我自尊,
或者叫您亲爱的有钱人先生吧。
不过这么说又有点侮辱了您的人格,
好像您除了有钱就别无他常一样。
而且有钱只是一种表面的属性,
您也许不会一辈子都有钱,
许多聪明绝顶的人都在华尔街栽了跟头呢,
但至少您永远都会是个高个子。
所以我决定称呼您亲爱的长腿叔叔。
希望您别介意,
这只是我俩私下的昵称,
不会让李佩特夫人知道的。
现在是10点,
差2分,
快要打零了,
这里每天都打好几次铃,
我们都随着铃声上课和作息,
这让我时刻都精力充沛,
活像一匹脱缰的马儿。
好啦,
该熄灯啦,
祝您晚安。
瞧我多么守规矩,
这可是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的训练成果。
静起乔若沙艾伯特。
9月24日,
弗格森楼2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