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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金淑英左手边的女童是两个人的小女儿李子云
她与母亲是头角相对
根据现场的拖拽血迹判断
应该是金淑英有过移动她的尸体
而女童左肩
左胸
左腹部共计四处刀伤
致命伤口为胸口内
刀由背部刺入
贯穿整个胸腔
金淑英是身中十刀
主要集中在右侧上半身
致命伤分别为颈部动脉
右心房
伤口深达五到十六公分
除此之外
她左右上臂以及左手四指有抵抗伤
右臂更有严重的骨折现象
第四
屋内找到了一把二十厘米长的带血切肉刀
经鉴定
上面沾有四位死伤者的皮屑组织
但是仅有三名死者的衣物纤维组织
到这里啊
刘明辉和张家广其实已经发现了五个疑点
首先
报警电话中
李伯森不是说两个女儿都是妻子金淑英杀的吗
而且李伯森还称妻子是自杀
那为什么他身上会有这么多的抵抗伤
是被李伯森反杀过程中受伤的吗
第二
有个非常奇怪现象就是
金淑英穿着一双雪白的袜子
但这双袜子上却是滴血不沾
同时啊
金淑英鞋子在客厅与厨房之间的门廊处
距离自己非常远
大概有五米多
要知道啊
两个女童都双脚沾满了鲜血
那为什么金淑英这个穿着袜子的行凶之人并遭反杀之人
这脚底却没血迹呢
第三
刘明辉根据尸温以及现场血迹判断
三人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四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
误差不超过一个小时
为什么李伯森报警时间是在妻子死后至少三小时的七点零一分
是昏迷后刚醒来的吗
第四
经过更加科学的血迹啊
分析后得出
三名死者遇袭顺序应该是为小女儿李子云
大女儿李艳丽
所以
怎么会是金淑英最先遇袭的呢
第五
李伯森
李艳丽和李子云都穿着衣服
但凶刀上却沾有金淑英的衣服纤维组织
反而没有李伯森的
总不能他与妻子搏斗时候光着膀子
随后又穿了件t恤等人来救援吧
这些疑点
都让刘明辉与张家广认为
案件并不像李伯森报警的时候说的那样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他们决定去医院看看李伯森的伤情
而这一趟下来呀
他们发现了更加不寻常的情况
原来
李伯森腹部并非是中了一刀
而是三刀
但除此之外
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伤
并且
这三道刀伤
都是从李伯森右手边往左手边
是横向这么划的啊
先不说呢
金淑英是右撇子
如果站在李伯森对面捅丈夫腹部
那通常情况下
应该来说是从李伯森的左手边往右手边横向划
为什么三次方向都这么一致是呢
都与右撇习惯的捅刺方向相反呢
那 那假如啊
就是一次相反
哎
你可以说啊
那是杀疯了嘛
那怎么就顺手怎么来呗咵咵一顿挠呗
是吧
但是你三次都这样落刀
那就不太正常了吧
对吧
当然啊
最关键的呢
是屯门医院啊
救治部主任
他表示呢
李伯森三处刀伤是都伤及了内脏
这种伤势是半个小时之后啊
一定会陷入昏迷
而且他送医的时候啊
也的确是陷入昏迷了
因此呢
根据时间推算
李伯森就算是报警前五分钟受伤的
可此时金淑英已经死去将近四个小时了
这李伯森又是怎么受伤的呢
调查到这儿
警方已经可以断定
这一切啊
都是李伯森在使用苦肉计
是自导自演嫁祸妻子杀害第三名死者的真凶不是别人
就是他
于是
案发后第三天
案件被转交给新界北警务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
而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
他们也终于揭开了这出悲剧背后令人发省的故事啊
上世纪八十年代
李伯森与堂妹李梅啊
由内地前往香港谋生
主要呢
是从事装修工作
而金淑英则来自四川仁寿农村
家中呢
有父母以及两个妹妹金荣
金敏
由于家里穷
这个金淑英啊
从小就没怎么读书
一九九三年更是辍学跟着乡里人一同前往广东深圳打工
以减轻父母的负担吧
不过这个年轻女孩啊
总是呢省吃俭用的
将绝大部分工资都寄回老家是供妹妹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