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7月14号,
22岁的丹尼斯、
玛丽和男朋友在公园约会,
期间,
丹尼斯去上了趟厕所,
却一去不归了。
直到泰德落网之后,
警方才根据其口供找到了丹尼斯的遗骸。
事后确认了,
原来泰德是先用红色染料和绷带把手臂伪装成受到重伤的样子,
以寻找他人帮助,
最后热心的丹尼斯帮着他搬东西,
再把丹尼斯骗到了公园偏僻地方的时候,
泰德将对方击晕制服,
随后带到郊外对其进行长时间的殴打,
随后再用长筒袜将对方勒死奸尸,
又把头颅割下带回了家,
把尸体掩埋。
后来,
泰德又在女朋友家里用女友家的壁炉烧毁了丹尼斯的头颅。
1974年10月18号,
19岁的梅丽莎安娜在放学途中失踪了。
她的父亲是一名警察,
唯一的线索是有朋友看见他搭了一辆甲壳虫汽车。
8天之后,
梅丽莎的尸体在住宅附近被发现,
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尸体发现地点并不是第一案发地点,
而是抛尸地点。
死者头部受损为钝器砸击所导致,
另外肩部、
腰部、
腿部均有淤青。
看来死者生前遭受过不少于3个小时的暴力殴打。
死者曾遭受暴力强奸,
下体严重撕裂,
还被插入一根树枝。
甚至在死者的背后,
还有凶手写下了两个单词,
规则,
法律。
之后确认呢,
这个泰德原来和这个死者梅丽莎曾有过一面之交。
当天晚上,
他在遇到梅丽莎的时候,
就以搭顺风车为由,
把对方骗上车,
途中用铁棍重重击打对方,
将其制服,
再带到家里进行殴打、
关押、
强奸,
最后将其勒死。
而且在对方死后,
泰德甚至还帮他进行洗澡、
化妆,
最后还在他背上写上单词,
插入异物,
之后抛尸于其住宅附近。
1974年是泰德疯狂作案的时间。
这年10月31号,
当地一个21岁的女子劳拉在参加一个午夜派对期间失踪了。
据当晚参加派对的朋友说,
劳拉是在开派对的时候去买烟的时候失踪的。
值得一提的是,
劳拉的父亲还是一名前法官。
一直到差不多一个月以后,
11月24号,
劳拉的尸体才在附近的一条公路边被发现。
经勘察鉴定,
和上一期梅利莎的遇害案完全一致,
而且背上同样有凶手,
写下了两个词,
规则、
法律。
事后确认,
泰德同样是以顺路为由让劳拉搭顺风车,
然后同样按照梅丽莎案的手法将对方杀害。
唯一的区别在于,
这一次他囚禁对方的时间更长。
类似的案件,
泰德在短时间内竟然连锁了七八起。
一直到1974年11月8号这一天,
泰德假装警察,
在一个商场附近出示假制的警徽,
哄骗24岁的女孩儿卡罗上车,
说有一个案情,
请他协助调查。
坐上车之后,
泰德凶相毕露,
拿出手铐一下子扣住了卡罗,
并拿出一根铁棍狠狠地打过去。
卡罗立即躲开了,
大叫着想推开门跳车。
幸运的是,
他上车的时候车门没有关严,
所以他很容易就撞开了车门。
跳下车时候,
他大声尖叫着逃跑。
由于现场人太多,
泰德只好放弃了这个目标,
驾车逃离了。
这个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而纷至沓来的外界线索都指向了泰德的那辆神秘的甲壳虫汽车。
因为在短短的10个月里,
泰德至少犯下了10起起谋杀案,
警方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完成了串并案,
把此案作为一个重大系列案件调查。
FBI在最初勾勒的嫌疑人大名单上,
一共列出了3147人,
而泰德就在其中。
但是随后的调查出了问题,
警方把调查重心放在了有精神病史和性犯罪史的嫌疑人群体上,
以至于泰德又从调查名单里消失了。
一年之后,
1975年8月16号晚上,
犹他州高速公路的一名警察发现了一辆甲壳虫汽车,
一直在附近周围转悠,
来来回回很多趟了,
警察起了疑心,
于是就上前拦下车检查。
这时,
开车的泰德说自己刚看完电影迷路了,
但是他这么说倒让警察产生了怀疑,
因为这周围没有什么电影院。
疑惑的警察查看了车内部,
突然发现车里有一副手铐、
一个面具和一根绳索。
因为手铐被确认型号和卡罗当时手上的型号完全一样,
就这样,
泰德被警方盯上了,
随后和多起凶杀案联系到了一起。
于是,
法庭于1976年2月开始审理泰德的绑架未遂案。
1976年6月30号,
泰德被定罪,
之后被判处15年监禁。
在服刑期间,
他又被起诉谋杀。
这到现在为止啊,
按道理来说,
泰德的案件应该到此结束了。
但是泰德比较传奇的事儿还在后面,
由于当时他所在的犹他州州立监狱当时允许犯人去监狱书房学习,
所以泰德竟然从一个偏僻的小屋的小窗户里越狱了。
逃出监狱之后,
泰德跑到了附近的山里,
躲了一周之后,
他偷了一辆车,
开到了附近的一个城市阿斯彭市,
但是在那儿又被警方抓住了。
这次被捕之后,
泰德被直接起诉谋杀和越狱,
而且相比起上次,
警方加大了对他的看管,
给他上了不可离身的手铐脚镣。
但是这次,
泰德盯上了牢房天花板上的一个通风的小洞。
于是接下来,
他在8个月的时间里直接减重了近40斤。
终于在1977年12月30号夜里,
他在被子里塞满了书籍等物品,
让人从外面看上去误以为他在床上睡觉。
接着他就从天花板隔层再次逃跑了。
泰德这次跑后没有跑到山里,
他化了妆,
然后直接去了机场,
用早就准备好的伪造的身份证明坐飞机去了佛罗里达州。
等到监狱警方反应过来泰德已经逃跑的时候,
泰德已经下飞机了。
然后,
他直接去了一个管理混乱的公寓区,
租了一个房间住了下来,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就靠偷窃为生。
但是泰德还是没有停止作案。
随后没多久,
1978年1月28号,
泰德手持钢棍潜入到附近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一个女生公寓。
他一个一个房间的进去,
然后挥起铁棍猛砸已经睡着的女大学生的头颅。
这一夜很疯狂,
他竟然连杀了7个人。
这个时候的泰德已经发生了一些转化,
与其说这是越狱之后的复出,
那么历来谨慎小心的泰德用这样毫不掩饰的手法疯狂作案,
如同等同于自杀。
仅仅几天之后,
2月5号,
当地一个21岁的女大学生谢丽尔,
在晚上从朋友家里回家途中,
经过一条小区的巷道的时候,
被人突然袭击,
当场死亡。
事后经警方勘查,
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为钝器砸击所导致,
死者下体遭严重撕裂,
遭遇溅湿,
而且死者还遭遇了死后的殴打。
事后确认呢,
泰德当天晚上是一路跟踪这个女大学生,
到了偏僻小巷子的时候,
他本想用铁棍将对方打晕,
但是没想到竟然直接将对方打死了。
随后,
泰德对尸体进行了监视。
这是警方记录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就在这起案件发生两周之后,
1978年2月23号,
警方在调查当地一起汽车失踪案的时候,
无意中发现了泰德的行踪。
当时泰德正在偷来的车里睡觉,
警方敲窗让他下来,
他立刻下车逃跑,
于是警察就开枪打中了他的腿,
随即将他逮捕。
被捕之后的泰德非常傲慢,
他并没有找律师,
并坚持自己给自己辩护,
他非常坚信自己会被无罪释放。
对泰德的审讯是非常艰难的,
泰德十分鄙视警方,
坚持拒绝配合合作。
在接下来漫长的审讯工作中,
泰德唯一积极配合的就是帮助警方分析一个正在疯狂杀人的连环杀手,
就是那个同样大名鼎鼎的绿河杀手。
泰德表示十分鄙视他,
认为他的手法很低级,
只敢对卑贱的妓女下手。
泰德表示对其他连环杀手很不满,
他觉得自己才是连环杀手中的达芬奇。
最终给泰德定罪的还是两个关键物证,
一个是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杀人案中尸体上的牙齿印。
据齿痕专家们证明,
留在这起受害者身上的牙印是非常独特的,
经过鉴定,
只可能是泰德的。
而另一个证据就是最后一起案件受害者谢丽尔案件中的**。
在谢丽尔的被害案中,
泰德对其实施了奸尸行为,
留下了体液物证。
最终,
泰德被判有罪,
涉及3起一级谋杀,
2起未遂一级谋杀以及2起入室盗窃,
被判处执行变椅死刑。
1989年1月24号,
这个杀人狂泰德的生命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