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的一天,
在山西省新绛县,
当地人在对一条排水沟进行清理的时候,
一个工人惊讶地发现,
在不远的水渠里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在拨开杂草后,
发现竟然是一具年轻的裸体女尸,
头朝南脚朝北的躺在那里。
被发现的女尸一是裸体,
二是高度腐败了,
除了能够看出是个女人之外,
其他什么特征都看不清楚了。
整个现场只能用4个字形容,
就是惨不忍睹。
案发地新绛县是位于汾河的下流,
由于当年雨水较多,
导致汾河水位猛涨,
水流湍急,
一旦有人失足落水,
就有溺水身亡的危险。
难道死者是溺水身亡?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轻女子来到这个偏僻的河道呢?
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警方人员带着疑问开始对尸体进行观察,
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疑点,
一个年轻女子肯定不可能自己赤身裸体地跑到这儿来,
应该是死后被人抛尸在这里的。
警方人员认为,
这应该是一起手段十分凶残的凶杀案件。
法医经过仔细查看后发现,
女尸的面部遭到了严重的人为破坏,
尸体整体看来也没有其他特殊特征,
不能判别她的职业特点,
这为警方确定尸源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就在对尸体进行进一步检验的时候,
死者脚踝处佩戴的一条红色脚链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这条脚链并不是特别贵重,
就是一个女孩子戴的最普通不过的脚链。
显然,
这条普通的脚链无法反映出受害人的身份信息。
这个案发地点比较偏僻,
一般不会有人知道,
所以警方推断应该是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通往抛尸地点的道路较为狭窄,
警方人员也没有发现草丛中有被车轮碾压的痕迹,
这说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使用交通工具,
而是步行到这里进行抛尸。
这也说明杀害女孩儿的地点距离抛尸地点非常近。
还有一个细节也引起了警方人员的注意,
就是这个女孩儿的手指甲比较长。
据此判断,
这个女孩儿应该不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
在案发现场周围几公里的范围内,
分布着几家KTV娱乐场所。
在针对受害人脚踝上带有脚链,
指甲较长的特点,
警方对受害人的职业做出了大胆推测,
死者有可能在附近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从事服务行业。
警方立即以杀人现场为中心,
在周围5~10km为半径进行走访摸排。
既然受害人在本地生活过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接下来几天的排查工作却毫无进展。
受害人究竟姓甚名谁,
来自哪里?
又是谁把她残忍的杀害了呢?
警方决定通过当地媒体发出寻人启事,
并向周边各个县市发出了协查通报。
果然,
没过几天,
一个老人顶着酷暑,
急匆匆地赶到公安局报案。
报案人姓刘,
据这个刘老汉描述说,
他是从离新绛县不远的河津市来到这儿的,
是为了查找自己女儿的下落。
她的女儿丽丽已经失踪一个多月了,
毫无音信。
据刘老汉说,
他女儿丽丽19岁,
曾在河津市的一家饭店当服务员。
由于家住农村,
丽丽只有在饭店打工,
休假期间才会回家,
平时都是通过电话和家人保持联系。
就在当年6月3号,
刘老汉像往常一样拨通了女儿的电话,
但是却一直没人接听。
刘老汉当时觉得可能是女儿电话坏了,
也没多想。
可转眼一周过去,
女儿的电话仍然没人接听。
刘老汉就忐忑不安地来到女儿打工的饭店去问,
可饭店老板却说丽丽在6月2号向他请假,
说有急事要回家一趟,
6月3号一大早就离开了饭店。
这个答复让刘老汉感到不安。
6月3号,
女儿并没有回家,
而6月2号在电话里,
女儿也没有向刘老汉说准备请假回家。
女儿究竟去了哪儿?
经过多方打听,
刘老汉终于找到了女儿的一个好朋友兰兰,
而兰兰的手机里还保留着丽丽当时给她发的短信。
原来,
6月2号下午,
丽丽发来短信,
说第二天要去新绛县应聘一份销售员的工作。
但是随后在第二天,
也就是6月3号发来的短信中,
丽丽却说自己是被人给带到了新绛县的一个KTVKTV老板让他在这儿当服务员,
她感觉自己上当了,
想要回家。
而在接下来的时间中,
兰兰再也没有收到丽丽发来的短信。
了解到这个信息后,
刘老汉立即来到了女儿短信中提到的那家KTV,
去打听女儿的下落。
可是找到KTV老板后,
老板却说丽丽那天来过,
因为不愿意在这儿上班儿,
当天下午就走了。
听了刘老汉的描述后,
警方人员顿时觉得,
丽丽的失踪很可能与发现的那具女尸有关。
当天,
办案人员就让刘老汉对无名女尸进行辨认。
刘老汉说,
感觉有一点像。
为了确认受害人是否是刘老汉的女儿,
办案人员立即进行了DNA比对。
检测结果表明,
这具女尸正是刘老汉年仅19岁的女儿丽丽。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
让刘老汉很难承受。
在受害人丽丽发给好友兰兰的短信中,
提到自己被骗到了新绛县的一家KTV做服务员,
这正好也符合了警方人员最初的推断。
事不宜迟,
警方决定立即对这家KTV进行调查。
找到了这家KTV老板后,
据老板供述,
杀害丽丽的凶手不是他,
而是曾在KTV当过服务员的康某和曾某。
作完案之后,
他们两个人已经离开了这里。
得知了新绛警方正在对丽丽被害案进行调查,
而且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康某主动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康某说,
他的同案犯曾某曾来找过他,
还劝他一起跑,
但是被他拒绝了。
康某回到家后,
和他家人说了事情经过,
在父亲的劝说下来到公安局自首。
根据他的供述,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经连夜逃往了北京。
于是警方立即出动,
对曾某实施抓捕。
经过严密部署,
犯罪嫌疑人曾某被成功抓获。
审讯中,
曾某对杀害19岁少女丽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他供述,
6月3号丽丽从河津市来到新绛县后,
他和丽丽还是第一次见面。
那么,
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如此残忍地把女孩儿杀害了呢?
原来,
在当年年初的时候,
丽丽经家人介绍来到河津市的一家饭店当服务员。
饭店的工资虽然不高,
但是因为饭店距家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
丽丽的家人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放心的。
而除了河津之外,
丽丽没有去过更远的地方。
工作之余,
丽丽就经常到饭店附近的网吧上网。
一次偶然的机会,
丽丽在网上聊天的时候认识了这个曾某。
在一次聊天中,
丽丽对曾某说,
她在饭店打工,
工作枯燥乏味,
挣钱又少,
她想找一份挣钱多又有发展的工作。
丽丽的这句话,
使得正在KTV打工的曾某看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
原来,
曾某所在的这家KTV刚刚开业不久,
急需一些年轻女性做酒水推销员。
KTV老板曾宣布,
如果有人能够介绍一些年轻女孩儿来做这份工作的话,
将会从收益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奖金发给介绍人。
由于担心丽丽不同意从事酒水推销员的工作,
曾某当时就谎称说自己朋友开了一家化妆品店,
正在招聘化妆品销售员,
并承诺能给她丰厚的待遇,
一个月最少能挣3000块钱。
听了曾某的介绍,
丽丽动心了,
说他愿意。
就这样。
6月3号,
丽丽向饭店老板请假,
说要回家一趟。
其实,
他是怀着对新工作的美好期望,
一大早就坐车来到了新绛县,
见到了这个给他介绍工作的曾某。
6月3号下午,
曾某就把丽丽带到了自己工作的KTVKTV里面的灯红酒绿使得第一次离开家乡的丽丽感到极度不安。
他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便向邹某提出要立即回家。
在KTV里,
曾某一直在和丽丽说着好话,
劝他接受这份工作,
但是丽丽坚持不答应。
曾某为了避免在KTV里发生争执,
就叫上了同事康某,
把丽丽带到了离KTV不远的汾河河畔的附近,
在那儿,
他企图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丽丽答应。
出乎意料的是,
丽丽仍然是坚决不答应,
曾某就开始对丽丽大打出手,
丽丽是大汉救命,
结果恼羞成怒的曾某就把弟弟给残忍的杀害了。
见到丽丽已经死了,
曾某和康某赶紧又回了KTV,
把丽丽死的消息告诉了老板。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
老板非但没有报案,
而带着他们俩又回到案发地点毁尸灭迹,
企图逃避警方的打击。
丽丽年迈的父亲经过一个月苦苦的寻找,
得到的却是让全家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而那个KTV老板曾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开这家KTV几乎花光了他多年的积蓄。
面对这样的结局,
他的心里留下的也只有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