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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渐行渐远
威尼斯如何变成了博物馆
形成威尼斯的岛群位于亚得里亚海很靠北的地方
在中世纪
威尼斯可能是世界上最富的地方
它拥有以新生的政治包容性为基础的一套最先进的包容性经济制度
它在公元八百一十年获得独立
这个时间很巧
欧洲经济正从由于罗马帝国崩溃所造成的衰退中恢复
很多国王比如查理曼大帝正在重新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治权力
这带来了稳定
安全以及贸易的扩张
而威尼斯是唯一可以利用这一切的地方
它是一个海员国家
正好位于地中海中央
从东方运来香料
拜占庭产品和奴隶
威尼斯致富了
到一零五零年
威尼斯已经在经济上扩张了至少一个世纪
拥有了四万五千人
到一千二百年
又增长了百分之五十
达到七万人
到一三三零年
人口又增长了百分之五十
达到十一万人
威尼斯那时跟巴黎一样大
是伦敦的三倍
威尼斯经济扩张的一个关键基础是一系列使经济制度更加包容的契约创新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康曼达契约及合股公司的雏形
该契约是为了保证一项贸易任务的存续而诞生的
康曼达契约涉及两方
常驻威尼斯的定居房和到处游走的流动方
定居方投资
流动方愿送货物
通常情况下
定居方投入的资本所占比例最大
没有资本的年轻企业家们通过运送货物参与到贸易中
这是社会流动的关键通道
根据各方投入资本的数量
航行中的损失共同分担
如果航情赚了
钱利润根据两类康曼达契约分割
如果契约是单边的
那么定居方出百分之百的资本
获得百分之七十五的利润
如果契约是双边的
那么定居方出百分之六十七的资本
获得百分之五十的利润
通过研究官方文件
我们会看到
康曼达契约能够有力的推动社会向上流动
这些文件满是新名字
这些人此前并不是威尼斯的精英
在九六零年
九七一年和九八二年的政府文件中
新名字的数量分别占到了所记录名字的百分之六十九
百分之八十一和百分之六十五
这种经济包容和贸易新家族的兴起
迫使政治制度更加开放
统治威尼斯的总督是由国民大会选举出来的终身职位
尽管国民大会包括所有公民
但事实上
国民大会被核心权势家族集团控制着
尽管总督的权力很大
但是他的权利随着政治制度的变化而逐渐下降
在一零三二年之后
总督跟新创设的公决议会一起选举
公决议会的职责同样也是确保总督不会获得绝对的权利
受公爵议会监督的首任总督多门尼克
弗拉边尼克是一位富裕的丝绸商人
家里祖祖辈辈都没有担任过高官
制度改革以后
威尼斯的商业和航海实力迅速大幅扩张
一零八二年
威尼斯获得了君士坦丁堡的许多贸易特权
在这个城市里形成了一个威尼斯人聚集区
这里的威尼斯人迅速增长到了一万
这里
我们看到包容性经济制度和包容性政治制度开始先后发生作用
一一七年
威尼尼斯总督杀政治
治经制度度生变革
继而经济迅速扩张
这又给政治改革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第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大议会的形成
自此
它成为威尼斯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
大议会由像法官之类的威尼斯国家官员形成
并且由贵族控制
除了这些官员之外
每年都有一百名新成员被提名委员会提名到议会
提名委员会的四名成员是由当前议会成员抽签选定的
议会还为两个次级议会上院和四十人委员会选择成员
他们具有不同的立法和行政职能
大议会也有权决定公决议会的成员
后者的成员人数从两名扩大到了四名
第二项改革是形成了另一个议会
其成员由大议会抽签选定
该议会有权任命总督
由于该议会只有一个人的任命权
所以即使其决定需要经过国民议会的批准
但总督的选择权实际上还是在这个议会手中
第三项改革是新总督必须进行就职宣誓
划定公决的权限
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限制逐渐扩大
以致后来的总督必须服从地方法官
他们的决定必须得到公决议会的赞成
公决议会在确保总督服从大议会的所有决定方面也发挥作用
这届政治改革导致了一系列进一步的制度创新
在法律方面
形成了独立的地方法官法院
上诉法院以及新的私人契约和破产法
威尼斯这些新的经济制度带来了新的合法商业形式和新的契约形式
金融创新提速
我们看到的现代金融就是在这个时期在威尼斯开始的
威尼斯似乎将永不停止的向完全包容的制度有力迈进
但是
在所有这一切之中
存在着紧张关系
威尼斯包容性制度下的经济增长伴随着创造性破坏
每一批通过康曼达契约或其他类似经济制度致富的年轻企业家们
都倾向于缩减现任政治人士的收益和经济收益
并且他们不仅缩减其利润
还挑战其政治权利
这样
身处大议会的政治家们就经常面临一种诱惑
如果他们能够侥幸成功
就取消这些年轻人的权利
在大议会开始时
成员权每年表决一次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
每到年底
随机选出四位成员来任命下一年的一百名成员
这些成员都是自动选出的
在一二八六年十月三日
大议会接到提案
规则应该修订
成员任命必须经四十人议会多数通过
而四十人议会处于政治家族的严格控制之下
这就把任命议会新成员的否决权交到了政治人士手里
这是此前没有的
这个提案被否决了
在一二八六年十月五日
又提出了另一个提案
这一次通过了
从那时起
如果父亲和祖父曾在议会任职
那么其成员资格就会自动确认
除此之外
公决以后也要求控制任命确认权
在十月十七日
另一项规则改为
大议会的任命必须得到四十人议会总督和公决议会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