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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些评论
青兰笑了笑
又点开了学法联盟评论区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脑血栓的法学题目
正巧看到了一个回复数达到了上百条的帖子
名为私人饲养的鹦鹉出售之后被公诉该如何辩护
帖主简单的讲了个案例
说是有人出于爱好
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
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公诉机关起诉
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那是一个接着一个
哎呀
这已经涉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了
卖个鹦鹉为什么还能背叛十二年呢
哎
我刚刚去查了一下相关法律
好家伙
还真的有这条刑法哎
被判的人还挺多呢
每年都有好几起呢
哎
我刚刚看到了一个案例啊
出售了两只鹦鹉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缓期三年执行
贴主说的这种情况该怎么辩护呢
有没有人能说一下呀
啊 这个
楼下替我回答
一连上百层楼都在讨论相关问题
有的则是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鹦鹉的后果居然这么严重吗
青岚看着看着
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
她的爷爷也养了一只鹦鹉
不知道那只鹦鹉算不算是濒危物种呢
如果是濒危野生物种
那可就危险了
按照这些网友们的科普
饲养濒危野生物种也属于违法
运输 购买
出售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触犯了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
而这条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
购买的行为
我记得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儿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
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的
就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若是交易了
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行
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
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害怕
只感觉养鸟真危险哪
简直就是遍地都是雷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
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青兰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
除了珍贵
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是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听懂了吗
这类动物俗称是三有动物
蜥蜴
青蛙
蟾蜍等等
只要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
就会构成犯罪
而在乡下
很多人都习惯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
知道的人其实并不多
而实际上呢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却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
因
猴子等动物
都属于是野生保护动物
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不是吧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
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饲养动物
突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给送进去了
哎
这个人的账号昵称怎么这么眼熟呢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
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鹦鹉案例的账号
昵称为小秦兽
他的个人主页中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小禽兽三个字让青兰灵光一闪
很快就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
她是众多粉丝之中
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
她清楚的记得
秦牧的微信账号也叫做小秦
只是不带个瘦
这个发帖的
该不会就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
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会这么肆无忌惮
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
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可谁知道
秦牧其实早就已经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互动
甚至还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鹦武案子
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
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吗
青岚反应了过来
呼吸开始有点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
那当事人得有多绝望啊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的重刑
青兰越想越好奇
忍不住点开了微信
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二婆
最近忙不忙啊
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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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一键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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