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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一男子提着三麻袋硬币去法院清偿的案例
被执行人万某某携带两万余枚一毛硬币及大量零散纸币前往法院
向申请人王某某履行和解协议
二零二三年九月
因万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但万某某一直未履行
二零二四年三月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恢复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
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两万元后了结本案
但被执行人表示当庭只能给付一万元
剩余一万元需二天后拿到法院
二天后
被执行人万某某带了一堆一毛硬币以及零零散散的纸币到法院
因清点难度大
无法核实金额
申请执行人拒绝了之前的和解方案
案件先陷入僵局
当天下午
执行法官联系成都龙泉驿稠州村镇银行
并贷被执行人到银行进行兑换
执行团队神府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十余人进行清点
经过接近三个小时清点
共计兑换纸币八千四百八十九元
但仍有一千四百余元硬币未能兑换
其中较多存在污损
本案恢复执行后
被执行人万某某消极对抗执行
对其用大量硬币支付案款的行为没有合理解释
执行法官向其释明
其消极对抗执行工作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执行工作
浪费了司法资源
鉴于被执行人积极还清剩余款项
且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龙泉驿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决定对被执行人万某某罚款两千元
最终
万某某于当日缴纳了全额罚款